公共艺术学院召开第二次团委学生会干部例会

发布者:公共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19-04-10浏览次数:49

公共艺术学院召开第二次团委学生会干部例会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更好的在学院同学面前起到表率带头作用,公共艺术学院于2019年4月10日中午12:20分,在一楼报告厅召开了公共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例会。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党总支副书记孙杨、分团委书记李少龙以及公共艺术学院全体学生干部。

本次大会主要宣读了《长春建筑学院公共艺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了本学期着重对学生干部的“学风”、“考风”和“五律”等行为规范严格考核制度。

孙杨指出:学生干部采取例会制,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例会,对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总结与指导;定期开展学生干部培训工作,加强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和工作内涵;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门部长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工作,时刻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学生干部首先要明确自己的任务,位置不同,任务也不同。学生干部应具备更高高度的思想政治和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执行和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孙杨提出,学生干部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学院的监督,在接下来的检查工作当中,会着重对学生干部的“学风”、“考风”和“五律”等行为规范严格考核制度。

同时孙杨对学生干部提出具体要求:在工作中应积极响应学院号召,协助领导、老师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关心部员;认真完成部门工作,不得拖延、懈怠;积极举办和参加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当中;协调部门之间关系,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在工作中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学生干部应注重个人能力,注重实绩、质量与效率,有更加优秀的表态作用和工作态度。对于不接受学院监督,不负责任者,学院也会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努力打造最好的学生干部团队。

最后李少龙书记对四月份工作做了整体工作部署:要求学生干部明确工作态度,积极响应学院号召,学生干部在工作上应有自觉性,积极性,努力工作,注重实绩,并加强学生干部的奖惩制度;各部门上交四月份活动策划,各项活动的举办应在原有的创新基础上继续努力,使学院活动更加出色,更加精彩!

作为公共艺术学院一名学生干部,应明确自己承担的责任、明白自己所处的位置、明细自己所做的工作。

通过此次大会,进一步统一了公共艺术学院学生干部的思想,明确了学生干部的责任,以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带领全院学生勤奋学习,用实际行动推进公共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公共艺术学院秘书处

审核:孙杨、李少龙

撰稿:刘双羽、常慧

摄影:韩宇

编辑:王凌峰  常慧 郑天艺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