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学院班导师聘任大会

发布者:公共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18-09-15浏览次数:1366




为了响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长春建筑学院学生班级导师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校人发 【201725号)精神要求,公共艺术学院于20187101230分在学院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共艺术学院班导师聘任大会。参会人员有学校党委副书记吴延红,分院领导班子,毕业成功校友代表,全体受聘教师,全体辅导员及2017级班长。

会议第一项由刘汝晶副院长宣读关于《长春建筑学院学生班级导师工作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生班级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教书育人作用,确立学生班级导师制。向其参会人员对学生班级导师制度的总则,班导师工作职责,配备要求和选聘方式,组织领导及工作考核和补贴福利都进行了及其详细和严谨的工作介绍。并由2017-2018学年下学期开始实施,试行一年。

刘汝晶副校长讲话结束后,由于哲校长宣读公共艺术学院班级导师聘任决定及受聘班级导师名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聘任学校王刚等23名专职教师为学院2017201824个班级的班级导师,同时聘任毕业成功校友艾宇等12名同志为20152016级班级导师,由校领导吴延红书记颁发班导师的聘书后请班导师,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与校领导合影留念。会议上,我们也很荣幸的邀请到了往届毕业成功校友代表李冰、艾宇,由吴延红书记为两位成功校友颁发了聘书。

会议第四项请受聘班导师代表王刚老师进行发言。

      会议最后由王浩强书记进行讲话,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分别制定了不同的班导师工作计划要求,详细讲述具体实施细则,介绍了班导师的任职资格,班导师职责,对班级的学风引导、专业辅导及各种专业的比赛指导,与辅导员一起帮助学生进步,督促学生学习,指引学生正确的人生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行。公共艺术学院班导师聘任大会圆满结束。

  

  

公共艺术学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